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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体育在线15函授站(教学点)管理章程
2013-12-06     (点击次数:)

(讨论稿)

一、总则

1、为规范函授教育辅导站(教学点)(以下简称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及《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2、函授站是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的机构,是联系继续教育学院和函授生的纽带和桥梁。函授站在业务上接受我校的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的领导。函授站同时要接受省和所在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3、函授站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培养“四有”人才为目标,履行建站协议,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二、函授站的设置

1、函授站的建立要坚持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的基本原则并具备其基本条件。设站(点)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通过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建站地点必须交通方便,生源相对稳定,函授生较为集中,便于组织教学活动,地处市()区或大中专学校。原则上本院在一个县()只设一至两个函授站。

2、函授站要配备专职或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管理队伍,聘请合格的辅导教师和兼职教师,提供办学场所及设施,拥有必要的办学经费。

3、函授站的设立须经bet365体育在线15(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同意后签订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包括:双方职责、开设专业、招生对象、生源计划;经费及结算办法;协议期限;变更;违约责任等。由设站单位办理建站手续,报有关部门审批、登记备案。

 

三、职责

1、学院职责

(1)负责函授站办学资格审查,协助办理设站手续。

(2)及时向函授站传达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

(3)审核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办理学生入学注册手续。

(4)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及时下达到各函授站。

(5)派遣专业主干课讲授教师。

(6)审查函授站聘请的辅导教师的资质。

(7)负责教材及辅导资料供应。

(8)负责核准、办理学生有关证件。

(9)负责有关考试科目的试卷审查,统考科目的命题、制卷、巡考、阅卷、登分;负责或授权函授站指导毕业班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10)督促函授站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负责函授站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兼职教师的教学、管理业务的培训。

(12)指导生源发动工作,根据情况调整各函授站招生计划。

(13)负责函授站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

(14)对函授站进行检查评估;不定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表彰优秀函授站,淘汰不合格函授站。

2、函授站职责

(1)负责组建函授站,办理设站(点)手续。

(2)负责生源发动和组织生源。

(3)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学校制订的教学计划。

(4)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及时呈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及时填报学院布置的各种表格材料。

(5)投资完善函授站的硬件建设,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6)根据需要聘请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

(7)组织教学,加强各教学环节(自学、面授、辅导、作业、实验、考试等)的管理。

(8)负责收取函授站学生的各项费用,并严格管理。按时、按规定上交应交给校方的全部费用。

(9)负责函授站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

(10)加强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向学校汇报函授站教学、管理各方面的基本情况。

(11)积极配合做好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开展的检查评估,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12)收集、整理、保存有关函授教育的档案、资料。

(13)负责函授站的安全与稳定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四、函授站及其管理

1、管理人员及辅导教师

(1)函授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或工作人员可视情况(学生人数)安排配备,站长人选须经我校审批后由我校聘任。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辅导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工作能力,能按时高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任务,并接受必要的培训,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函授站管理

(1)学院全权代表学校行使对函授站的管理职权,学院函授(远程)教学管理部具体负责函授站的教务、行政事务等管理工作。

(2)函授站应按时参加学院举办的会议与大型活动,函授站执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必须对学院和设站单位负责,领导并做好函授站的各项工作。

(3)各站(点)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以保障上级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函授站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征得当地物价部门的同意并及时报学校备案。

(5)函授站不得设站外站,不得自行拟制招生(简章)文件、入学须知、预录通知以及涉及到国家政策、院站双方利益、学生切身利益的公告、通知等,确需拟制的,须经学院审阅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自负。

(6)校本部与函授站的联系机制除日常工作往来联系、巡查检查外,每年在5月份在各函授站轮流召开一次年度函授高等教育工作会。年度工作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当年工作,表彰先进,安排或布置下年工作。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研究改进措施。对违规违例的函授站,通报处理意见。年度工作会议作为一项制度,函授站负责人必须参加,不得请假。

3、招生管理

(1)函授站每年年底前将下一年度要新增加的专业报函授部。六月份前申报下年度招生计划,学校进行综合平衡,根据各地生源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各函授站的招生专业和招生指标。

(2)函授站要积极协助做好新生录取和注册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册上报学院,以便进行学籍管理。未按时上报者不予注册,所涉及有关法律责任自负。

(3)当年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及时上交有关费用,学生已经录取而未入学又未及时退档者,应收取相关费用。

(4)凡从外校()转入我院的新生,应事先征得我院主管领导同意且符合转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来院办理。外省院校转入的学生,需经该省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再参照省内转学程序办理。

(5)新生一经录取,原则上不得转换专业。

(6)根据教育部规定,函授站办学形式只限于函授,不得举办脱产班,也不得招收跟读生。

4、学籍管理

(1)函授学生学籍管理按照《安徽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安徽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2)新生入校,必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成教学生学籍卡》一式两份交函授部。

3)各函授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办理注册手续。学生的学籍档案由学院统一管理。函授站要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毕业前交由学院函授部统一整理、保存和转送。

(4)需办理新生学生证的,须提供学生一寸免冠照片(近期)一张及班级名单一份。将姓名、性别、年龄、专业、班级、家庭详细地址)给函授部,由函授部代办。补办学生证的要收取工本费。

(5)函授站学生的学籍异动,包括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等,必须有站长签署意见的有关原始材料报学院院长审批。

(6)函授站必须组织本站(点)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参加电子摄像,由于延误时间或机读卡涂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函授站或学生本人负责。

(7)学生毕业时,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登记表》和成绩总表。

5、教学管理

(1)函授站必须严格执行学院制定的教学计划,按学院制定的教学进度、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学院,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2)函授站必须于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拟聘教师情况表报学院审批备案。

(3)各专业主干课每学期统考一门,由学院组织相关学院(部)、命题,考试部负责制卷,函授部负责巡考。统考科目不及格者,在下学期开学时统一组织补考。

(4)其它科目由各函授站自行命题、制卷,考试。考试试卷及成绩各函授站必须保存完整,随时备查。

(5)为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函授站应建立和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听课制度、考试制度、教学效果调查制度、作业批改制度等,并有执行情况记录。

(6)学生毕业论文指导、毕业设计指导及答辩须提前一个月报函授部,由函授部联系、安排教师下点指导,有关费用由函授站承担或代收。论文评审由各相关院系相关专业教师进行,各函授站需另交论文评审费。

(7)申报学位的学生,除参加校本部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合格外,另须通过学院抽考的12门主干课程的考试。

6、教材管理

函授站可自行组织教材配购,选定教材时必须选用同一学历层次的、适合成人函授高等教育的、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最新版本教材,且必须为正版教材。不允许使用过时的、非同一学历层次的教材,不允许选用盗版教材。各站自购的教材清单和样书要保存备查。

函授站亦可委托校本部代订的教材,其征订计划工作在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分两次进行。由函授站提出申请后签约。费用由函授站与学院每学年结算一次。

7、学生管理

(1)学生管理按照学院《学生手册》执行,各站(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加强学生管理。

(2)学生记过(含记过)以下的违纪处分由各站(点)自行处理,报学院备案;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的违纪处理应报学院,由学院或学校决定。

(3)学生毕业时,函授站要给每位学生作出客观全面的鉴定,并将登记表上交学院归档。

 

五、经费

1、函授站必须严格按照其所在省市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制定的成人高等教育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能跨学年提前收费,更不能以任何名义或形式提高收费标准和另立收费项目。

2、学生学费由所在函授站统一收取。收费后均应对缴费学生逐一开具有税务部门印鉴的正式发票,不得开具白条式的收据。

3、函授站按当年学校核定的注册人数和确定的收费标准及时收取学费和其它费用,并将应上交学校的部分于每年的11月份主动上交学校。

 

六、附则

1、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所属,经所在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备案,签有正式建站、办学协议的函授站。

2、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bet365体育在线15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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